
消费陋习八:消费后不主动索要(保存)消费凭证;签合同不看合同条款和交易条件
点评:消费者在消费后不主动索要并保存消费凭证或签合同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轻易下笔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的情况比较普遍,一旦遭遇消费纠纷,才后悔自己当时没索要和保留消费凭证,或签合同时过于草率,造成维权困难,也造成有关部门取证调解难,造成行政资源的浪费。
消费陋习九:自身权益受损后,不及时主动维权
点评: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由于维权意识淡薄、怕麻烦或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去跟经营者协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过后想起要维权,面临证据提交、时效等方面的困难。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指出,这类情况在市消委会受理的投诉中较多,由于到消委会投诉没有时效限制,有的消费者甚至等事情发生后五六年才来投诉,证据都没有了,很难再维权。很简单,如果是到法院起诉五年前的事情,法院都不予受理,因为证据灭失了。
消费陋习十:明知被劝酒的人要开车,过分劝酒逼酒
点评:酒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酒是联络增进感情、结交朋友的一个重要纽带。然而,现在社会上因为过分劝酒逼酒,而导致安全事故的事件屡屡发生,特别明知被劝酒的人要开车,却一味猛劝,最后酿成恶果。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曾做过“你对中国人饭桌上劝喝酒的习惯怎么看”的调查,50%的人比较反感,认为是陋习应该抛弃。
